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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的信息革新论——大活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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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7 17: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意产业的信息革新论——大活创意




记得心理学家海杜克曾指出,每个人周围都有一个“气泡状的空间”,称其为“私人空间”。即使是在开放的互联网时代,私人空间也依旧存在,比如个人微信、微博、网盘等等。虽说,互联网时代提升了信息的传播速度、效率,但对个人空间、利益的过度保护与重视对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势必产生阻碍。



信息的传播没有界限,但是信息的接收却因地适宜,因人而异。人们只会主动接触或选择相信符合他先前观念的内容,所以更愿意接触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有人将其解释为人之本性“信息偏食”。从而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提出“信息茧房”这一概念正因契合了当今的社会现状被大众认可并广泛使用。所谓“信息茧房”,有如把自己封闭在回音室里,每个人听到的只是自己的回音,相同的意见会不断被重复,不同的观点会被过滤,无法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还可能引发后果更为严重的“信息冗余”或“信息爆炸”,这无异是一个作茧自缚的过程。大活创意小编认为,此现象与其说成是天性,不如说是人类的思想惰性,更为贴切。


巧用分享理念,扭转局面。俗语道:“独学而无友,孤陋则寡闻”。分享从来不是一种单纯的给予,而是一种互惠互利。通过分享,我们以另一种方式收获了更多的资源,也实现了更大的价值。2017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分享经济:创新与治理”论坛上,某出行创始人兼CEO曾提出,拥有是过去工业时代的精神,但在互联网时代,分享是最重要的价值观。近期,在深圳召开的2019创意共享大会,作为中国传媒界首个创意共享大会备受全国同业的高度关注和热烈呼应。此现象足以彰显创意从业者对于分享理念的重视,他们深知突围信息茧房、摆脱思维困局最有效的手段,便是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寻找新知。


然而,在互联网时代,在分享经济“使用而不占有”和“不使用即浪费”核心理念的支持下,第三产业中的创意行业俨然亦成为分享经济模式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对于创意行业,大家更倾向于人与人、人与信息、供需双方的直接联系。而在分享经济模式的驱使下,无论是创意产业(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动画视频、网站建设、文案策划、还是营销推广等)均通过互联网进行对接和交易,得以推动。



不管是海量、分散、闲置的资源,平台化、协同化的集聚,还是复用与供需匹配,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人类认知的不断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信息偏向的问题将会得到妥善的解决。Bigcase大活创意平台便是打破对碎片化信息的被动接受模式,主动将有效的创意资源成系统、成体系的有效呈现。如此,才不至于沦为“信息偏食者”,被困于信息茧房之中。平台的创意云空间、对外展示宣传的窗口,无疑为受众群体以及企业提供了互通共享、交流学习及内容价值化的机会。由此可见,不论你是一名创意企业的老板,还是在职的企业员工,亦或是对创意产业、互联网产业感兴趣的各行各业人才,只有与外部世界保持思想和信息的交流,远离信息茧房,才能在不断实现价值创意的道理上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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