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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天:大律师,请别丢了你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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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00: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网上有人在讨论“律师能否拒绝为宋喆和马蓉辩护”,有大律师发文说:“律师不能以道德败坏为由拒绝为宋喆和马蓉辩护,这是违背职业伦理的,如同出租车不能拒载乘客一样……”看到这里,我就呵呵了,偷换概念到这种程度,糊弄谁呢?

  查遍网络,拒绝为宋喆和马蓉服务的律师,从未说过“道德败坏”这样的话,这句话本身就是写作此文的大律师杜撰的,是他本人的意淫。不管是律师法还是律师职业伦理,都没有规定律师必须接受任何当事人的委托,不能拒绝辩护。恰恰相反,法律服务合同是基于双方合意产生的,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可能产生协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律师,律师也可以选择当事人,一直以来都是双向选择。比如,每年找我代理案件的当事人数以千计,我不可能为所有人提供法律服务,我只会选择其中一些疑难的有挑战的并且有社会意义的案件。某些大律师会选择标的大的、收益高的,不接小案子,是一个道理。

  出租车行业和律师行业是完全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业,出租车作为交通出行的提供方,对乘客提供的是无差别的服务,所有的服务都是按照流程,不体现司机和乘客的个体性差异。当然,如果遇到醉酒、吸毒、行凶的乘客,司机是完全可以拒载的,司机交接班的时候或者有特殊情况,也可以拒载乘客。而律师行业则是高度职业化的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律师和委托人的沟通,委托人可以选择律师,律师也可以选择当事人,可以“挑”案件做。不是说你有钱就可以请我,我不能拒绝。有时候,再多的钱,也未必能请到他想请的律师,而需要帮助的人,即使没有钱,也可以享受我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么浅显的道理,大律师应该懂,只是有的人假装不懂,拿着大棒叫嚣:“你不合格!你不宽容!你哗众取宠!你装逼!”呵呵,他完全不顾自己曾经拒绝过多少不屑于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想必他把自己想象成来者不拒的“公交车”了吧。大律师的套路,一般人不懂。

  律师和客户从来都是双向选择

  前不久,我在文章中曝光了一位曾经在安化法院做过法官的大律师,充当司法掮客,进行勾兑。文章被删,马上就有益阳本地自媒体出来洗地:“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实际上,此次考察活动,是两地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一次正常交流活动,行程由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县法院只汇报了执行工作情况,未参加接待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不知情,也没有派人参与此次活动。刘晓晖律师未在安化县法院工作过,与市法院副院长的上下级关系更无从谈起。”随后给我泼了很多脏水。

  我觉得诡异了,作为本地自媒体,这些只有官方才掌握的信息,你是怎么知道的?如果造谣,那你以官方的身份辟谣啊,敢吗?何必以自媒体身份自居,替官方辟谣?难道就因为官方辟谣要承担责任,你自媒体辟谣不需要承担责任吗?请问,既然是两地人大常委会之间的正常交流活动,干嘛带顺德法院的人,干嘛在安化法院开会,又干嘛带家属?交流活动跟家属有关么?开会开了多久?半天的会议后,剩下三四天在哪里玩了?怎么没有行程?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知情,你是人家肚子里的蛔虫吗?你知道住宿吃饭都是谁付的钱吗?

  更为重要的是,“刘晓晖律师未在安化县法院工作过”,你调查了吗?这是官方给你的信息还是你自己的调查?为什么要替他洗这个地呢。你就说,这次两个人大常委会的交流,为什么在法院开会,为什么会有刘大律师参与?你问过安化县人民法院吗?他真的没有在那里工作?好吧,我用证据说话。请翻开广东顺德农商银行2009年度报告第11页:“刘晓晖先生,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科学历,四级律师。现任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顺德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曾于湖南安化县人民法院、广东省二轻制冷机公司、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侦查科、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度报告、2011年度报告中都有这段话。刘晓晖律师事务所的个人简介里,也明确写了他曾经在安化县人民法院工作。到底是你在撒谎,还是刘律师在撒谎?为什么要撒谎呢?在害怕什么?把我写的文章删掉,然后再来批判我,有胆的就亮明身份,公开跟我进行辩论啊。说我有什么对赌协议,说我收了五十万,直接贴证据啊,没人拦着,造谣抹黑我无济于事。

  我想,作为法律人,守法应该是我们的底线,法治应该是我们的追求。大律师,不应当在名利双收之后,昧着自己的良知,做着跟公平、正义完全背道而驰的事情。不要为了经济利益,而忘了自己的初心,否则就会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

  一年多以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当时一些律师不同意我的观点,觉得应该为了维护同行,声援被抓的律师。经过时间的检验,越来越多的人赞同我的观点了。现在就把原文一字不改地贴在下面,供大家评判吧。

  附:

  2015年7月12日旧文一篇《为什么要抓捕大法官和律师?》

  今天被两则新闻刷屏。一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另一则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几乎被一锅端,抓了一些律师和非律师。

  在帝都混,总有各种八卦听,这两件事情我早几天就知道了,所以对新闻并不感到意外。奚晓明被抓,我是听某律所主任说的,而且我之前也多少风闻一些他的问题,无风不起浪,觉得这是迟早的事情。前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之鉴,现有奚晓明副院长落马,都是因严重违法违纪起头,大抵都以判刑结束。我有朋友分别与这两位打过交道,我相信他们说的一些事情是存在的,只是可惜了最高人民法院跟着个人受累。

  黄松有是1957年生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算是恢复高考后从事法律工作的科班,毕业后从书记员开始做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实属不易。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黄松有被公认是学者型法官,52岁在副院长位上以贪污受贿被查,判无期。奚晓明是1954年生人, 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也是从书记员开始干起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也是法学博士,学者型法官,所不同的是他比黄松有大3岁,高考前当过警察。当副院长前,他们俩都干过地方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

  有人问我对奚晓明落马怎么看。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因为这只是反腐过程中查到了一条大鱼,并不会因为他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而有区别对待。以中纪委以往的办事效率,没有真凭实据不会公开发这条新闻,可能很久没有这个级别的官员落马,所以网民还是很振奋。不要因为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严重违法违纪,就认为整个司法系统一团乌黑,相反,我认为清理毒瘤反而有利于机体的健康,这对于未来的司法改革是一个利好。

  黄松有被调查被判刑的时候,我一个朋友在读他的博士,毕业时突然没有了导师,不得已换了一个导师答辩。这次奚晓明被抓,他的博士现在也在发愁到时候怎么答辩。中国的体制往往是这样,学而优则仕,然后又做兼职教授,利益均占。其实作为二级大法官,他们现在的日常工作已经不是审案或带学生了,各种行政性事务缠身,难免会通过这些渠道接触到某些寻租者。如果其行使权力没有足够的监督力量,腐败可能会是大概率的事情。

  早就风闻最近有一批“死磕律师”被抓,但昨晚公布的新闻却稍有偏差,实际上是一群讼棍被抓。他们中有的是律师,有的根本没有律师的身份,只是一些社会盲流。有些律师同行转发一些同情或者声援的信息,我觉得其实挺没意思的。他们不能代表律师界,请不要加上一些道德大词,把他们与律师的执业权利或者律师界的未来捆绑,因为他们只是律师界的害群之马,就像黄松有、奚晓明成为司法机体里的毒瘤一样。

  我对锋锐律师事务所不了解,但如此严密的组织,炒作的手法,做律师真是屈才了。被抓的人里面有几个我熟悉的名字。王宇律师,我记得她是叶海燕的律师,当初叶海燕砍人案件,她是千里驰援,给叶海燕辩护,在网上颠倒黑白。她曾经公开质问我,我以一篇《就叶海燕砍人事件跟律师谈谈心》作为回应,全面批驳她的观点。那个案件里,叶海燕没有任何伤,而被她伤的人,却伤在后背,王宇律师却说她是正当防卫,还举着牌子叫公安机关放人,结结实实丢了一回人。

  刘四新,自称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国际法硕士、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我记得几年前他找过我,他当时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请求我出具一份无罪的专家意见,我看了案件之后认为敲诈勒索成立,没有同意他的观点,告诉他我帮不了。从此后我多次看见他经常在微博转发造谣诋毁我的文章,于是拉黑。

  黄力群,当年从国家机关辞职做律师,我还是很佩服他的勇气,但他在供述中指证周世锋,说他被周骗了,周利用了黄力群的名气,成了周的招牌和工具,“把我当抢使”,印象从此崩塌。交代得太快了,说好的理想呢。我深深地为他惋惜。

  吴淦,锋锐的主任助理,只有初中文化,但混社会多年。我从2010年钱云会事件起就跟他交手,目睹他炒作夏俊峰案等多起案件,其手法堪称无赖流氓,打着维权的名义敛财无数,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的身影,每次募捐之后就消失,骗局多次被人揭发。而今摇身一变,成为律师事务所的推手。造谣、诽谤、煽动、冲撞法律,无所不用其极。

  让我震惊的是,这个团队背后还有境外资金的支持。我也看到改律所在网上贴出一些公开的照片,比如欧洲几国使馆官员和杨佩昌博士造访锋锐,杨是被方揭露过的骗子啊,网上也闹过不少笑话,有一次开研讨会,他不同意我的观点又反驳不了,气得当场蹿起来要动粗,此后一直对我造谣不断。锋锐还接受了美联社、德国电视二台的采访。国外人权基金会最喜欢他们这些闹得欢的人了。新闻通报中说周世锋还涉及严重犯罪,那就拭目以待吧。

  昨晚新闻公布时,某国内媒体电话连线我进行采访,我把自己的观点说得很明确:律师需要为法治而奋斗,也需要为当事人权益而斗争,但一定是在合法的框架内,在法治的底线上,而不是以违背法律冲撞法律为代价。律师应当靠自己的专业能力取胜,而不是歪门邪道。他们不能代表我们这些兢兢业业的执业律师,并且也扰乱了整个法律服务市场。他们是否有罪,需要司法机关最后认定,但这也提醒我们法律人,懂法更应该信法、守法。

  没有黄松有、奚晓明的最高人民法院,会在司法公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没有周世锋、王宇的律师界,也会更清朗有序,让坚守专业的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胜出。不要讳疾忌医。不管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还是法学教授,其实都是法律共同体的成员,法律是我们坚守的底线,法治是我们的理想,不要忘了初心。这些大白话,没有高深道理,希望你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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