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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亿苇 : 反贪局长凭举报信整贪官发大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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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7 00: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绝对是一位高智商的官员,值得膜拜。如果老航下辈子能够当贪官,定然要以她楷模。

2010年起,郭志玲任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2012年后任化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担任反贪局局长期间,她最快乐的一件事就是研究举报信,并且主要关注各单位一把手的举报信。

然后,她就将那些被举报的单位负责人弄到反贪局,说关也是关,说不关也是不关,叫做一个“请”字。但家属不知道啥情况啊。那些单位负责人的家属因此就急了。这时,她就派出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高低谈好价钱。跟着,就是收钱。她的要价也不是太高, 10万、30万、80万不等,最高的一次,也仅120万。那对黑了好多钱的大小贪官们来说,也就毛毛小雨,不伤筋骨。最后,被举报人顺利回家,也以为从此拿钱买了个平安。

郭志玲收钱也有一套。收钱她一般不主动出面,而是通过二手手机和无实名登记的手机卡摇控指挥。通常在化州法院门口路段、茂名市区、广州市区等作为收钱的接洽点,有时在大公路边、有时在公园附近、有时在大酒店附近,她指示另一种不知情的中间人开无牌小汽车,让当事人家属把钱送到小汽车。这种中间人临时雇用,以为就只是帮人拿一个包裹,根本不知道包裹里是一笔巨款。仅有一次,她急着收钱放人,就直接让当事人家属将“赎金”用信用卡划款到中间人账户,再让中间人提取现金30万元给她。而这,竟成了她自己的贪腐案被突破的一个关节点。


被她用举报信敲竹扛的单位负责人,也有些是冤枉的。可没办法,只有拿钱消灾。

由于一直精心设计,精心安排,郭志玲自己“进去”后拒不承认自己有借举报信勒索被举报人的行为。媒体是这样描述的:她被侦查期间,还在夜里装神弄鬼,披头散发、念念有词,拿起床单晃来晃去,一会儿学婴儿啼哭、一会儿学猫叫狗吠,一会儿跳、一会儿笑,恫吓陪护人员。她被双规的时间,陪护人员都是女性,被她吓得一楞一楞的。

2016年10月,电白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郭志玲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究竟有多少人曾经中了她的招,媒体没有披露,搞不清楚。

反贪局局长用举报信有目的地敲榨被举报人,不知道还有没有类似案件。这种黑吃黑的行为在官场上,不禁令人有时空错乱之感。1967年出生(也有说1965年)的郭志玲,在落案前有人在网上举报她“为了升职,无论肉体金钱上都下重本”。网上的消息有时或许有些空穴来风,但有时却可以最后证实某人确有问题。郭志玲最终被证明有问题,并且是非常有心机又善于抵赖的一个女人,天知道她还有没有做过其他一些奇事。这样一个人能够步步高升,才是真正的问题。

郭志玲这位原反贪局局长沦为贪官的问题,自然由引发社会进一步的追问。反贪局局长不反腐,却是靠山吃山,利用举报信捞钱,那社会的最后底线,谁来坚守?这其实还是老话题,如何解决吏治的社会困境?作为反贪局局长,郭志玲在日常工作中,什么思想教育、政治学习,那是没少做的。在她的工作中,一个个贪官落马的下场,她不是不清楚,不是见不到惨痛的教训。很显然,一个人靠思想政治学习、靠廉洁自律是靠不住的。社会若没有真正有效的监督机制,那多少话说来说去,也真没啥意思。总觉得是时候了,我是说中国必须的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根本性转型。或者说,老一套的吏治体系,以德治为幌子的人治理念,该扔进历史垃圾堆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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